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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职责的法律依据(二)

时间:2010-03-31 14:56:10点击率:561

劳动法中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规定: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该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该学习……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三十六条:劳动者享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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